|              序号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违法企业 名称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地址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人代表 姓名、职 务、身份 证号码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违法 违规行为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罚 依据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罚 结果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布 期限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涉案产品信息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单位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产品 名称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识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批准 文号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产 许可 证号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梁强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文峰村侧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:梁强;身份证号码:442823*********015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罚款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年(2018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)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冠运餐厅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6号颐景园6幢门楼108号铺之一(室内经营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:陈子芳;身份证号码:441827*********773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不合格花生油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四)项,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》第十一条第(一)项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没收违法所得,罚款,责令停业3天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年(2018年5月3日至2020年5月3日)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陈顺全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2号5栋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:詹春云;身份证号码:441801*********019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取得《食品小作坊登记证》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商铺摊贩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年(2018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6日)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詹春云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岗村委会塘岭边村塘冲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:詹春云;身份证号码:440504*********032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经营食品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罚款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年(2018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9日)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