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地区发布修正「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」第四条及第二条附表一

  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6月23日,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第1101300017号通知,修正「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」第四条及第二条附表一。其修正要点如下:   一、修正备注栏列表中各项成分之使用限

   食品伙伴网讯  2021年6月23日,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第1101300017号通知,修正「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」第四条及第二条附表一。其修正要点如下:

  一、修正备注栏列表中各项成分之使用限制、蒲勒酮品名,并规范不得使用合成香料物质苯乙烯、丁香油酚甲醚及吡啶。(修正规定第二条附表一)

  二、本次修正规定之施行日期。(修正条文第四条)

  修正对照表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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